2024年度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現金類自助機具現金清分外包項目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02月28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現金類自助機具現金清分外包項目招標公告?
吉林省 2024-02-28?
招標人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招標編號:JLRL202402004(02)
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現金類自助機具現金清分外包項目,招標人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現金類自助機具現金清分外包項目。
2.2 項目概況:為有效提升現金類自助機具整點清分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現金清分的管理水平,我行擬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將長春市轄內現金類自助機具加鈔及回籠現金的清分、整點、鈔箱交接、駐場環境的日常清理等工作外包。
2.3服務地點:甲方指定場所。
2.4服務內容:本項目需要2名外包人員進行駐場工作,外包業務范圍包括:分行自助機具加鈔現金的清分、整點、裝箱和回籠現金的清分、整點,駐場環境的日常清理等工作。外包供應商所需要提供的服務內容為:外包商須指定外包人員按照我行的要求對長春轄內存取款一體機進行加鈔現金的清分、整點、裝箱,回籠現金的清分、整點,鈔箱的交接,相應登記簿的管理,駐場環境的日常清理。外包商須定期對現金清分人員的思想動態、個人生活作風等情況予以排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不得出現清分時假幣未發現的情況。同時外包商應配合執行應急服務、司法取證等工作。其他未盡服務及權利義務在選定的外包供應商的合作協議及管理辦法中具體補充。
2.5服務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
2.6服務標準:優質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在擬外包城市區域范圍內對5家或以上銀行同業已提供3年或以上現金清分服務,能滿足本次招標項目服務內容及要求。
3.2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當投標單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間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3.3信譽要求: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 未有行賄犯罪行為。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采取網上獲取招標文件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6 時(北京時間,下同),將以下資料按順序加蓋公章掃描成一份PDF格式報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發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權委托人姓名、聯系電話并同時撥打招標代理機構電話進行資料收到確認。需提交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鮮章);
(2)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鮮章)。
4.2如投標人資料不完整,招標代理機構在確認收到資料后24小時內告知投標人進行補充、修改(投標人需在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補充、修改等內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0日13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報名前聯系代理人獲取投標報名表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
聯系人:陳? 吉(13581595570)
聯系人:徐夢瑩(1861188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