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項
地區:廣東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08月09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項
廣東???2024-08-09
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項目
(項目編號:PZH024D051)競爭性磋商公告
受汕頭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項目(項目編號:PZH024D051)”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參與磋商。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編號:PZH024D051
二、項目名稱: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項目
三、項目概況:
1、服務內容:汕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學路考場考試系統設備維保,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戶需求書”。
2、服務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共計12個月。
3、項目預算:本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480,560.00元/年。其中,駐點維護人員人工費用預算金額為人民幣192,000.00元/年(含人員工資、管理費和現場辦公費用等),設備維護及相關雜費預算金額為人民幣288,560.00元/年(依據每月維護更換情況按實結算)。預算金額包括所提供服務的人工、雜費、軟硬件維護、管理費和稅費等費用。采購人不接受響應報價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報價超出項目預算金額的為無效響應。
四、響應供應商資格條件:
1、響應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 響應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
②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本條可使用《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進行承諾);
③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本條可使用《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進行承諾);
④ 響應供應商須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本條可使用《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進行承諾)。
2、響應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①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②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3、響應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
① 本項目整體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即響應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須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五、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等。
六、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磋商的注意事項: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響應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與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者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的響應供應商,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七、符合資格的響應供應商應當在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期間(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獲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八、獲取磋商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領取磋商文件)。
注:被授權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在獲取磋商文件時必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4年8月21日下午15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響應文件)。
十一、磋商時間:2024年8月21日下午15時00分。
十三、現場踏勘:供應商自行踏勘。
十四、公告期限: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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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報名前郵箱發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鄭鑫 ?130-4109-3518
E-mail:[email protected]